民建中央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1-07-07 18:52:08  作者: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2011615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九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期以来,全会高度重视社会服务工作,不断开辟社会服务工作新领域,探索社会服务工作新路子,逐步形成了以“思源工程”、“非公论坛”为品牌的,以定点、定向扶贫和服务企业会员为重点的社会服务工作新格局,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当今世界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刻认识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社会服务工作是本会实现政治纲领和政治任务、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实践活动,是广大会员为国出力、回报社会的价值观念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塑造本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既是与执政党同心同德、共创伟业的内在要求,也是本会自身建设的需要。加强社会服务工作,有利于弘扬会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广大会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献计出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有利于深化本会的社会实践,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水平;有利于增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参政党形象;有利于把本会建成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目标的实现。

 

    新时期,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对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会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社会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精神动力,以本会自身优势为依托,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的“同心思想”的要求,努力开创本会社会服务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要发挥本会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优势,统筹好人力、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资源,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2.开拓创新,注重特色。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开拓思路,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富有特色的社会服务工作。

   

    3.打造品牌,示范带动。全会要努力打造社会服务品牌,发挥品牌的带动作用,采取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

   

    4.尽力而为,讲求实效。全会各级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努力开展工作,挖掘潜能、凝聚力量,注重把事办实,取得实效。

 

5、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要将社会服务工作作为长期任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社会服务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要整合会内资源,形成集合效应。

    

    6、坚持社会服务与参政议政有机结合。要通过社会服务工作为参政议政提供素材,使参政议政成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参政议政工作的水平;通过详实的调查研究,拓展社会服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社会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结合本会特点,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全会要继续贯彻落实《民建中央关于加强扶贫工作的意见》,并力求在智力扶持、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示范带动、助推发展等方面取得实效,重点做好贵州黔西县、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的定点帮扶工作。地方各级组织要努力做好联系帮扶点工作,帮扶工作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把智力扶持与项目扶贫相结合,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要把帮扶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结合起来,为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改善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条件贡献力量。

   

    (二)努力为企业会员服务

   

    全会要继续贯彻落实《民建中央关于加强所联系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的意见》,充分认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是中共中央交给本会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使这项工作成为本会的自觉行动。要从会内做起,积极为会员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探索多种服务内容和形式。搭建各种学习培训平台,帮助企业会员了解掌握政策信息,改善管理,开拓创新;支持会员企业间的联合与协作,努力促进企业共同发展;帮助会员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协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要鼓励和引导企业会员为国出力、为会增光,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新农村建设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三)以“同心思想”为引领,做好做实“思源工程”

   

    各级组织要以“同心思想”为引领,从当地实际出发,不断延伸和拓展“思源工程”的领域,积极探索新途径、新载体。精心策划,培育新项目。利用“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这一平台,吸纳更多的会员和社会爱心人士投入“思源工程”。继续做好以扬帆、薪火、甘泉、寒窗计划为代表的“思源工程”项目,进一步开拓募捐渠道,抓好项目运行的监管和落实,提高项目质量,扩大“思源工程”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服务工作

 

    加强新形势下的社会服务工作,是全会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定期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检查,提高组织的执行力。

   

    各级组织要认真研究社会服务工作的内在规律,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社会服务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建设一支社会服务工作骨干队伍,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社会服务工作长期稳定地开展;要抓好项目规划论证,信息收集反馈,定期培训交流;要创建科学规范的评价和表彰制度,定期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总结、评优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社会服务工作的先进典型,激发全会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热情,树立民建的良好形象;会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社会服务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