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日期:2013-12-27 15:30:22  作者:民建中央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民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次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会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共识

 

各级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集体成员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特别是深入学习和领会《决定》和习近平同志对《决定》稿的说明。《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合理布局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决定》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重大突破,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和前瞻性,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在学习过程中,要把学习《决定》与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民建参政议政的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引导广大会员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根本途径。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各级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过程成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过程。网站和刊物要及时开设专题专栏,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二、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献计出力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明确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明确了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这为本会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对本会履行参政党职能指明了方向。民建各级组织要把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谋划明年参政议政重点课题,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巩固和拓展本会参政议政的优势领域,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社会服务,努力协助化解矛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力量。

 

三、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会的自身建设

 

各级组织要通过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精神,增强进取意识,创造性地推动会的思想、组织、制度、队伍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会中央从时代要求出发,将在全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这一活动既是民建近年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延伸和发展,也是深化新一轮政治交接的必然要求,是增进政治共识的核心内容。各级组织要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展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会员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

 

各地在学习贯彻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会中央。

 

 

                                                                 民建中央办公厅

                                                                 20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