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民建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
日期:2015-04-15 13:58:04  作者:张景林 赵双良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2014年10月20日隆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依法治国”核心问题是解决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执政的问题,民建作为中共风雨同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政治盟友,以“参政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为原则,本着“拾遗补缺”的态度,积极发挥民建自身优势,以实际行动推进 “依法治国”。

  一、完善会内法律人才培养体系

  结合《决定》“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各级民建组织要完善(组建)法制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民建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培养、壮大法律专业人才,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 、继续推进法律普及和提升法律素养

  1、进一步加强“送法下乡”,提升公民法律素养。

  多年来,民建市委坚持包括送法下乡在内的四下乡活动,为机关、企业、学校、乡镇职工及广大农民送法律知识和书籍,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全面普及法律知识发挥巨大作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进入新常态关键时刻,民建作为参政党,应当在坚持送法下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送法下乡的规模和范围,扩大受众对象;在普法队伍上从临时抽调人员,到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在送法形式上从宣传册、法律读本等,到借助科技手段及新媒体新技术,以更直观的PPT、微信和电子书籍等;在送法内容上从基本法律知识上升到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提高普法实效,提升公民法律素养。

  2、提升会员法律素养,带动更大范围依法办事。

  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做了题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民建会员主要由经济界人士和其他专家学者组成,包括一定比例的从事非公制经济的人士。各级民建组织要充分利用会员在本职单位中,或者是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或者是职称高、学术成果大、具有较高威望的人士,或者从事非公制经济的无论从企业规模上还是社会影响都极高的人士等特点,通过集中学习、送出去学习和自学等方式,把会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升更高的层面。会员回到本职单位后,组织、引导甚至带动本单位和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实现法治引领作用,用法律思维处理单位对内、对外涉法事务,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治国的目标。

  三、积极参与立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重中之重,在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立法是根本。民建在立法过程中,要积极以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立法以发挥自身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民建会员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与广大普通百姓有深入的交流,对基层百姓的心愿和需求有较深的感受和了解,具有一定代表性。在立法机关发布“草案征求意见稿”和“立法协商” 论证时,民建组织积极发挥民主党派在立法协商中的重要作用,及时组织会员认真研究,提出具有代表百姓意愿的、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民生的重大立法,民建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就专门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调研,提供详实的一手材料供立法机关参考。民建还可以将具有法治实践经验,且符合条件的民建会员“三高”人才中的法律专家再加以培养,推荐为立法机关的专职常委,或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团成员,直接参与立法工作。

  四、积极参与司法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民建组织要充分发挥其会员 “三高”人才优势,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民建会员担任领导职务。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民建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在人民法院聘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时,以及人民检察院聘任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时,民建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民建会员,进入人民陪审员或者人民监督员队伍,提高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和检察机关办案公信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积极参与建设法治政府

  《决定》明确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以及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均离不开法律人才保障。政府组建法律顾问队伍,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民建组织发挥自身人才优势,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会员参与,或者推荐符合条件的民建会员担任政府部门党外干部领导职务(有特殊要求的部门除外),特别是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或者担任政府参事、文史研究馆馆员和政府部门特约人员的工作,以协助政府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积极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民建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参政党,发挥自身人才优势,在会内完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在会外以具体、扎实的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前进。

  (作者张景林系三门峡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主委;赵双良系民建市委科技支部副主委、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