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黑恶守护中原大地平安
日期:2019-02-19 10:17:21  作者:  来源:河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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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宣传铺天盖地(资料图片)

  黑恶不除,则国不安,民不宁。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部署,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站位、抢抓战机,迅速部署、全面发动,各地各单位协同发力,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下半年抽样调查中,扫黑除恶成效满意率达到93.07%。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改善了治安环境,推动了社会风气好转,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2018年,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同比提升了0.22和2.53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

  科学布局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以来,河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把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部署推动。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突出位置,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陈润儿亲自组织推动落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喻红秋靠前指挥。省委部署开展“五级”谈话活动,谈话7.2万余人,层层压实责任。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制发30余项制度文件,为开展专项斗争提供了规范指引。

  2018年2月5日,省公安厅联合检法司机关发布联合通告,敦促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

  省公安厅先后21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工作机构,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省法院指导重点案件快审快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实行“捕诉合一”,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犯罪案件;省司法厅指导各地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引导律师依法开展辩护。其他各成员单位也都围绕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本系统扎实开展。

  在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下,各省辖市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明确任务,强力推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政法机关密切协作、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各级各相关单位围绕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机制建设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严惩

  对黑恶犯罪实施精准打击

  “全体起立!”2018年12月29日,随着审判长何曙光敲响法槌,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涉黑团伙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李昊烨为首的45人涉黑团伙,共计涉及11项罪名、25起违法犯罪事实,首犯领刑23年;以李磊为首的22人涉黑团伙,共计涉及8项罪名、22起违法犯罪事实,首犯领刑22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了一大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9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团伙558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6620人,破案24314起,查扣涉案资产47.38亿元。

  在扫黑除恶战场上,河南警方梳理历史数据、运用科技手段、动员社会力量,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收网、“雷霆1号”“雷霆7号”等专项打击行动,对黑恶势力犯罪实施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坚持打早打小,迅速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对黑恶犯罪实施精准打击。

  郑州、开封、南阳等地组建专业队伍,提高办案质量。许昌、商丘、济源等地在办案阶段精准搜集信息和证据,同步查扣涉案资产。

  针对一些人员经受不住诱惑,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我省落实“两个一律”,从严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已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集中评查活动。

  据悉,在中央督导组进驻前,省委组织18个督导调研组,赴各省辖市及成员单位开展督导调研,着力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督促整改落实。通过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一些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齐抓共管

  办好每起案件提升安全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也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喻红秋要求,要聚焦重点案件,加大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集中精力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体现依法严惩精神;要深挖彻查“保护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彻查主责作用和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提高“保护伞”线索发现、移交、核查、处置工作实效,切实做到除恶务尽。

  全省各级法院在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当地“扫黑办”和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黑恶势力进行立体打击,不断提升打击合力。省司法厅还专门举办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等,持续加强对专项斗争一线办案律师和干警的培训指导。

  此外,全省各级各相关单位还以张贴通告、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广大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也都得到不同程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