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现实的科学性
日期:2009-09-30 16:28:37  作者:李学让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已六十周年。六十年来,它在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有赖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同时也凝聚着民主党派的智慧与辛劳,倍感荣耀。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反对共同敌人、创建新中国的伟大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同衷共济,共谋国是,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同时,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又是在吸收前苏联的教训、研究了西方政党制度之后确立的,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科学性。1957年,毛泽东主席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对这个决策的背景,若干年后,曾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的胡乔木披露:毛泽东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说“苏联揭露出斯大林的统治,其黑暗不下于历史上任何专制最暴虐的统治。”胡乔木对此解释说:毛泽东又说“斯大林如此破坏法制,这在英法美这些西方国家就不可能发生。美国发展快,其政治制度必有可学习之处。”接着又说:“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看来还是几个党好。”看一看我国的政党制度理论和实践,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它既不同于前苏联的一党制,也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多党制,但同时又吸纳了它们的优点,摒弃了他们的缺陷与不足,是一个全新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一经确立,便在新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不同凡响的作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顺利召开,《共同纲领》的制订,以及中央人民政府的诞生,就是它的一次最重要的政治实践和取得的最丰硕的政治成果。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六十年来,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建国之初,是多党合作的第一个黄金时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各部、会等共安排93人,其中民主人士42人,占45%;民主党派地方组织迅速建立,成员大幅增加;党与非党的合作关系得到稳定。1957年到文革时期,党派工作虽受到严重冲击,但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又迅速焕发了生机,进入了又一个黄金发展时期。1979年,邓小平宣布:“我国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1986年中共中央又指出“新时期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实质上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同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关系”,要“把民主党派作为一支重要的依靠力量。”比较于“文革”前将民主党派视为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是政治上的一次解放。1982年中共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推向更为亲密的高度。198914号文件的出台,正式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以及其参政和监督的作用,使多党合作进入了规范化和制度化阶段。1993年,在宪法修正案中,根据民建中央的建议,经过法定程序,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正式确立了在国家根本大法中的地位。与此同时,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与质量进一步拓宽和提高,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作为民主党派近段历史的亲历者,看到目前多党合作欣欣向荣的局面,我感到十分欣慰,也倍加珍惜。

       

        我国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在国内享有盛誉,也逐渐被国外有识之士所理解。一位美国学者此前不久就说:中国的“多党合作”是一个“不错的理念”。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他们目睹中国的迅速崛起,尤其是应对金融危机的突出表现,从经济政治制度方面定位和探索中国的经验。他们中的人开始认识到,判断政党制度是否优越的最根本标志是是否符合国情,认为“不能按西方的标准要求中国,因为两者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现在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也不同。”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所有的发展中力量的中心都没有复制西方模式,而是“愿从中国的发展经验中探索发展的道路。”曾经用25年时间推行西方“民主制度”的18个拉美国家,结果造成政治动荡,经济下滑,民怨沸腾。联合国对其中一万八千人和231名名人、政要进行民主测验和采访,结论是55%的人宁愿放弃这种“民主制度”以换取经济发展。与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比较,孰优孰劣,不言自明。

 

        多党合作,任重道远。愿我们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心协力,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为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原民建河南省委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