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城市城乡结合部制假、售假黑窝点的建议
日期:2007-06-13 08:48:54  作者:民建河南省委员会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近年来,在全省各个城市的城乡结合部,聚集着不少从事制假、售假的“黑作坊”、“黑窝点”,无数的有毒、有害食品,由此进入城乡市场,流向老百姓的家庭、餐桌,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仅以郑州市为例:

案例一,位于郑州城西的城乡结合部的一些村庄,存在着10多个熬制羊杂的黑作坊,不仅环境令人作呕,时常散发着刺鼻的异味,竟然使用国家严厉禁止使用在食品中的工业火碱蜕羊毛,超量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胭脂红染色。据调查,大量的羊杂、羊头从新疆、宁夏等地运到郑州,在化工路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尔后分流到各个村的羊杂黑作坊。经这些黑作坊用硝(亚硝酸钠)熬制、用胭脂红“美容”的羊头、羊杂,大量流入市区的集贸市场和街头熟肉制品摊点。

案例二,每年到了夏天夜晚,街头、村头,就会出现“涮牛肚”的风味小吃,引来很多食客。但这些“涮牛肚”很多都是用“福尔马林”和“水发剂”、“双氧水”等化学药水泡过的,长期食用可能致癌;涮牛肚的汤、辣椒油则都是“口水汤”、“口水油”……等熬制而成,而所谓的“牛肚”往往是“牛肠”加工而来。据调查,这些加工“牛肚、牛肠”的黑作坊也大多藏匿于一些都市村庄的出租房内。

由于城乡结合部居住人口复杂,制假、售假“黑窝点”隐蔽性、分散性强,加之多头管理,各行政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形不成监管合力,监管不到位,致使各个城市的城乡结合部成为了我省食品打假的“顽疾”。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生存质量,关系社会的安定和谐,我们建议:

1、春节前开展一次针对城乡结合部制假、售价黑窝点的联合执法行动。由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卫生监督等部门牵头,协同公安、农业、动物防疫、植物检疫等相关部门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取缔制假售假黑窝点的联合执法行动,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制假、售假者严厉惩罚,决不姑息。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乡结合部的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整合监管资源,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职责。要形成分级、分层的网络管理形式,由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食品卫生、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和执法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符合城乡结合部发展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3、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采取现场采访、随机暗访、跟踪调查等形式,公开报道制假售假者的丑恶行径,营造社会舆论,形成更大的威慑力。

4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企业(点)消费,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要对各辖区的租房户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同时与租房户签订《租房安全、合法经营保证书》,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规范约束业主(房东)的租房行为。三是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无证无照、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