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 确保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到实处的建议
日期:2010-07-02 12:02:57  作者:民建河南省委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通过创业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既是世界各国缓解就业问题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当前和今后就业工作的必然选择。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就业压力大的问题将长期存在。因此,我们必须客观地分析当前的就业形势和以创业带动就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确保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一、当前我省优化创业环境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创业意识不强,缺乏创业精神。传统观念影响和制约了人们的创业进程。有些人包括下岗职工,存在严重的依赖心理,情愿靠领取低保生活,也不愿自主创业,缺乏摆脱贫困、求富创新的欲望与冲动;有些人有点经济基础就自我满足,在“小富即安”、“不富也安”思想主导下,也不想再去创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大中专学生本来应该是创业型就业的主力军,但事实上大中专学生的创业激情和创业能力并不高,同样缺少创业热情,缺乏自主创业、艰苦创业的主动性。

 

(二)创业资金和创业人才缺乏。目前创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一是小额担保贷款的适用对象范围小,尤其是很难覆盖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二是农村土地、房产、农用机械等在法律上难以作为有效的抵押物;三是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手续繁琐、周期长、额度小。在创业人才方面,除了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外,上了一定规模的企业不仅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招不到、留不住,而且一般的技工,尤其是熟练工也难以满足创业的需要。民工回乡创业者本人以及管理人员都出身农民,绝大部分是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且在创业之前和之初,根本没有接受过正规和有效的创业培训教育。

 

(三)创业成本偏高。一是土地成本上升,用地矛盾已成为推进全民创业的突出问题。二是房地产成本成为创业者最大负担。目前,无论大中城市还是多数县城,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市场摊位租金偏高,城镇商业服务业的房租成本不断上升,高昂地租加大了创业成本。三是劳动用工成本与日常商务成本上升快,已成为劳动密集型创业者不小的负担。四是日常商务成本高。商用及产业用电、用水价格远高于居民用户,企业的电话月租费与上网费也比居民用户高,再加上高昂的物业管理费等开支,使小型创业者不堪其负。

 

(四)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各地政府多热衷于“抓大扶强”,在用地、融资、税收优惠等政策资源上明显向大企业和外资企业倾斜。在创业服务体系方面,创业公共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化服务体系,如咨询、辅导、创意、策划、援助等服务机构,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难以满足需求。创业指导停留在浅层次的较多,不能满足人们创业方面的需求。税收、信贷政策的扶持力度不够,且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多,对创办吸纳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缺少鼓励性政策。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培训服务体系也不能满足多种多样的创业培训需求。目前尽管政府买单,农民免费参加培训,可事实上多数培训班达不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五)创业和经营的环境不够宽松。目前,虽然政府出台了很多支持创业的政策,但是创业者在具体的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更多的是先前政策和其他条例的约束。许多地方管理机构还是盖章型和管理型机构而不是服务型机构,缺少服务意识和理念,机关化作风严重。还有相当一些创业服务机构,打着服务的幌子“创收”,利用他们手中的创业资源进行种种合法名义下的收费。因此,他们所掌控的大量创业资源和创业培训资源没能很好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下,审批程序繁琐,各个环节的寻租行为依然盛行。二是部分地方政策缺乏连续性,落实政策打折扣。三是执法、收费和罚款较多,交叉执法、重复执法、乱检查、吃拿卡要,有的部门只收费不服务、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还跟不上,有的地方农民工创业甚至需要自己花钱建设基础设施等。五是新开项目周边治安环境差,地方恶势力横行霸道,寻衅滋事,强装强卸,断水断路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创业成本,影响了创业者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确保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到实处的建议

 

(一)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创业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创业工作的规划和引导。各级政府应强化责任,把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长期战略。通过建立创业工作指标考核体系,作为各级政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相关部门应通过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地创业项目的发展前景,将创业分区定位、分行业整合、分群体培育,引导创业项目进入符合产业规划的领域,鼓励创业者进行集团生产、集约经营,避免创业企业的“散、乱、小”和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要发展各类吸纳劳动力能力强的经济组织,特别是第三产业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坚持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就业增长点,充分利用第三产业社会需求大和发展前景广阔的优势,大力发展商业、餐饮、娱乐等居民服务业和家政服务、社区服务业等具有较强劳动力吸纳能力的社会服务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引导扶持创业的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集中进行梳理,把广大创业者最关心的降低创业门槛、减免相关税费、强化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1、降低创业门槛。在加强安全教育的前提下,允许地摊、游商、小店小铺等非正规创业和灵活就业形式存在。2、降低和放宽资本金限制,允许不动产及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金。3、减免相关税费。比如,对合法从事小商小贩等个体经营的自我雇佣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免于工商登记,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4、实行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5、强化资金支持。在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反担保门槛。让创业者切实感受到小额贷款在自己发展壮大事业过程中不断发挥着助力器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创新服务载体,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将服务平台延伸到乡镇、村(或街道社区),为全民创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县(区)乡公共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提供劳动力市场的各类信息。三是为供需双方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对特殊就业困难对象实行就业援助。四是引导建立区域创业者协会、区域创业基金会和行业协会等民间团体,加强自我服务,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弘扬创业精神,激励民众的创业热情。要加强民众就业观念教育,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高思想认识,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多渠道向市场寻求就业机会。要大力颂扬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报道创业事迹和先进典型,充分肯定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和贡献,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五)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在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培训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尤其是技能培训,以增强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创业能力、择业能力、转业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增强劳动者生存的本领和成功的信心。要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帮助下岗职工通过培训掌握再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形成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把培训重心下沉,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六)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激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为创业者建立公平、公正的的市场竞争环境。要实现政策公平,尽快消除内外资企业、大中小企业在税收、供地、技改等财政补助或各种奖励方面的差别待遇,为各类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要加强对自主创业的支持和指导,归口负责,属地落实。要针对当前创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超常措施,认真解决企业负担重、行业垄断收费、行政乱作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服务质量和水平。如城管部门在执法中,应变粗暴为文明,对涉及的创业者以教育、解释、引导、劝戒为主,少用或尽量不用罚款、扣物等蛮横手段。各行业管理部门应成为创业者之家,变重管理为重服务,进一步减少申办(延期)行政证照的手续和时间,减免一些相关费用。税务机关在依法征税的同时,应尽可能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视情节对创业者减少一些税种,减免一些额外的税费。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杜绝乱摊派、滥收费和“吃拿卡要”等顽症,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要通过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更多的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创业。

                         (执笔人:张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