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建议
日期:2011-03-15 11:25:54  作者:民建河南省委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近年来,我省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开工数以及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投资额大幅增长,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在产业集聚区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产业集聚区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布局散乱,规划滞后。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多经历了由自发形成到政府引导的过程,部分产业集聚区是先有企业后有园区,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散乱,存在“争项目、铺摊子”的现象。例如,有地方重点产业,市级的、区级的以及县级的产业集聚区散乱分布,大小园区有十几个,既造成了有限资源的严重浪费,也造成了项目和企业的无序竞争。

(二)辐射力弱、带动力小。许多产业集聚区规模过小,限制了其外部规模经济效应的发挥,导致产业集聚区带动力小、经济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

 

(三)产业链条短,配套能力弱。有些地方的重点产业,许多原材料和零配件需要从外地购入,产业链条不完整、配套功能不完善,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效益,而且影响产业集聚区的带动力和竞争力。

 

(四)土地制约加剧,建设资金紧张,影响招商引资。一是重点产业集聚区用地指标缺口大,给大型企业的引进造成极大困难。二是多数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张。不少产业集聚区仍是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没有形成基础设施建设“谁投资、谁收益”的市场运作机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建设资金紧张的困难局面。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和园区管理部门组建了一些投资平台,但规模普遍较小,融资能力有限。

 

二、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1、坚持产业集聚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做到精准对接,合法合规。一方面,以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人口乃至物流、资金流的集中,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以城市功能的完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产业发展与城镇化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尤其是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与城市基础设施的相互衔接和共享。注意增强产业集聚区的城市服务功能,逐步把产业集聚区打造成宜业、宜商、宜居的产业新城区,实现产城融合、产城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载体和动力。特别是对经济发展较快、经济实力较强的县级城市,要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契机,拉大城市框架,提高城镇化水平。同时,把那些经济发展快、实力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小城镇(村)划入城区,纳入城市管理范围。

 

2、以产业集聚为抓手,调整优化工业布局。大力推进扶优扶强工程。按照市场竞争、规模经济、专业分工、产业配套的原则,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3、多举措、多渠道解决土地制约瓶颈。

1)通过融资平台盘活土地存量。可通过资产经营公司运作平台,将早期成立的不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企业土地回购,回购的土地可用于商业开发,将其增值收益,用于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或引导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资金。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可以将工业用地容积率由1.5调整为3.0,综合用地由2.5调整为4.0。重点应在提高投资强度上下功夫。以郑州市为例,郑州市平均投资强度为39.5万元/亩,南昌市为107.8万元/亩,昆山市为256.56万元/亩。相比之下,郑州市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将用地指标向产业集聚区倾斜。可以拿出一部分用地指标,专门用于产业集聚区,对达到一定容积率、投资强度的项目进行审核后,优先供地,以满足和保证重大项目落地开花结果。

 

4、完善投融资体系,加快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及产业集聚区的主管部门,应更加注重在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公共产品上,通过产业引导、市场监管和优化投资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对投融资管理的重点,应从项目管理转向资本市场管理,实现从“投资主导”转向“融资主导”的转变。可以考虑允许各省辖市成立产业集聚区资产经营公司,通过这个公司制投融资平台,吸引各类资本进入集聚区,尽快形成“国资、民资、外资、股资”四轮驱动的投融资体系。(执笔人:孙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