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的建议
日期:2011-03-15 11:33:00  作者:民建河南省委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首先,农村生活垃圾总量快速增加,而且组成成分日趋复杂,分散式的就地消纳方式显然己经不能适应,而我国城镇以下大多没有垃圾填埋场,每年产生量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形成垃圾围镇、垃圾围村的现象,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工业“三废”尤其是未经达标排放的废水直接或经污水灌溉进入农田,废水中大量的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及病源微生物等毒害物质进入农业生态系统,造成土壤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生物多样性减少和农产品品质下降。工业的生态环境污染在局部地区已经开始动摇农业生产的发展基础。


   
第三,大量的城市生活垃圾由于得不到合理处置,不断向城乡结合部甚至农村转移,这些数量巨大的混合垃圾不但吞噬农田、污染土壤、水体,破坏动植物生长,并且释放各种有害气体污染大气。在我国不少地方存在环境污染向乡镇转移的现象,一些农村已废弃的坑、塘或沟成了城市垃圾的天然填埋场。同时一部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城市垃圾填埋场也对农村的地下水源和空气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的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农村环境问题比城市环境问题更加严重复杂,治理更加困难。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是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谐调发展,建设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1
、尽快出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为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议尽快出台有针对性且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在制度保障上要加快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规划方案,出台针对产品过度包装、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产品绿色设计、净菜进城、废品回收利用、旧货交易等方面的具体法规和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日常保洁、清运和管理等制度。

 

2、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和监控力度。农村环境监测是落实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和因地制宜规划具体实施方案的前提,各级环保和市政部门应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力度,加强对垃圾随意倾倒行为的监控,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安全。


    3
、加强对农民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各级政府必须探寻适合当地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和约束手段,强化分类收集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对于垃圾回收利用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宣传,使“污染者付费”这一原则能够深入到村民中,使更多的农户愿意支付费用。同时加强对拾荒者教育和管理,扩大其收集范围,加强废品回收。


    4
、统筹城乡规划,强化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方针,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落实环卫设施建设任务。完善对农村生活垃圾密闭收运的统一收集设施和物流工具的配置。合理规划垃圾堆肥场的建设和垃圾焚烧场、填埋场的规划建设。


    5
、完善城乡一体化垃圾组织管理网络建设。 要不断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工作网络,加快城乡共享的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完善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管理网络,健全城乡一体的管理机构设置,明确具体管理责任人和责权安排。


    6
、吸纳多种主体参与,探索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参照国外垃圾管理的经验,逐步推行生产者责任制,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补充垃圾处理所需资金。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计量用户收费制度,同时坚持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方向,吸引更多有实力和潜力的工商企业投入城乡垃圾处理开发市场。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垃圾管理中的“市场运行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长效运行机制,保证其在经济上和管理上的可持续运行。(执笔人:张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