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四个矛盾”
日期:2011-12-31 16:51:32  作者:王桂堂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融资的便利与风险防范之间的矛盾、融资结构单一与社会资金多元化需求的矛盾、资金来源短缺与城市化建设需求巨大的矛盾、运作方式单调与市场灵活多变的矛盾,究其原因:

 

一是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投资公司资产规模大多较小,缺乏经营能力,盈利水平很低甚至长期亏损;同时,由于近年来大规模的城建投资项目不断实施,作为融资和项目实施的主要载体,其承载的融资压力巨大,自身资产负债率通常很高,甚至超过财务风险警戒线,资产质量不断下滑,部分开始出现偿债困难。

 

二是融资渠道单一。投资公司往往依赖于银行中长期贷款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负债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过低,缺乏持续融资的顺畅通道,受宏观调控的影响极大,没有形成良好的外部约束机制,也难以借助公开市场做大做强,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是缺乏持续经营模式。投资公司大多依赖于某个或某类政府投资项目而建立,仅仅承担了投资项目的融资及建设的全部职能,完全按照政府要求实施项目,没有赋予经营性资源,也缺乏经营动力。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缺乏自身造血功能,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没有通盘考虑资源的整合利用和滚动经营。

 

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财政刚性支出日益增长,地方政府调控经济的手段和资源日益减少的今天,应按照“积极建设、发挥功能、规范运作、加强管理”的总体思路,在加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建设。为此建议:

 

1、整合优质资产,打造一批能够承接大额资金的平台

 

通过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等企业的合作,采取银行贷款融资、保险企业债权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和金融租赁等方式,对现有的省、市、县政府投融资公司进行规范,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和经营能力强,市场化运作程度高,实现政府发展目标的企业化、市场化的经济实体。

 

2、完善公司管理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要建立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投融资决策制度,确立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要探索对持股企业的管理方式,确立持股企业的整合及资本运作思路;同时,通过债务融资方式进行产业投资,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效应募集资金。逐步将存量国有其他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产业整合,优胜劣汰,理顺产业脉络和发展方向,壮大其资本金规模,为平台公司的资本积累和后续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3、推进资本运作,加速产业整合

 

完善投资机制和管理,推动产业投资和基金投资平台建设,推进持股企业的资产证券化进程。推进重组整合,集中资源打造主业突出、业绩优良、具有较高行业地位,能持续发展的国有控股企业。通过产业整合和证券化运作,使平台公司的规模和市场影响得到更大程度提升,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进一步推动平台公司的市场化筹资和对外投资行为。

 

4、优化产业投资,实现资产增值

 

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并购基金等进行区域产业引导和项目培育,并在项目成熟时,将其注入已有的上市公司或者单独发行上市,从而实现国有产业发展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增值,扩大平台公司的投融资规模。

(作者系民建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副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