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推进以人为重心的新型城镇化
日期:2013-07-10 10:08:39  作者:民建河南省委  来源:民建河南省委 

  农村转移劳动力融入城市,关键点在于实现稳定的就业。推进以人为重心的城镇化,迫切需要构建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体系,帮助农村转移劳动力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实现在城市的稳定就业。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影响了我省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质量与实效。

  一、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统一规划,资源浪费问题突出。多部门管理、条块分割、资金分散,缺乏必要的协调和衔接,培训标准、培训内容、补贴标准不统一,甚至有培训机构重复申报套取财政补贴的现象。

  2、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专业课程设置与就业实际需求脱节。由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实训设备等与新型城镇化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不相适应,培训内容大多停留在初级层次上,实用性、针对性较差,就业率不高。

  3、农村转移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一是长期以来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执行不力;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与工资待遇不挂钩,使不少人形成了“学不学技术一个样,有无职业资格一个样”的错误观念,加之职业技术教育与就业实际需求脱节的现实,以至于相当一部分新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缺乏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

  4、农村成人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对象匮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打工,留守的多为妇孺老幼,技能培训工作难以开展。

  二、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体系

  我们认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应按照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的终身教育培训原则,逐步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评价科学准确、管理运作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1、建立有序运行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统筹协调机制。省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考核评估;编制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统一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各类培训机构实行年度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建立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信息共享体系,统一就业培训管理软件、转移就业台账,避免多部门重复培训,防止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2、积极研究、探索整合资源,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质量与效率的路径。一是可以考虑推广信阳平桥区经验,在农村转移劳动力集中的县(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整合各条块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资金、各类教育资源,集中财力、物力组建规模化的培训机构。二是通过资金、场地等方面政策倾斜,支持职业教育机构通过开设远程教育、农民工夜校等形式,向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的职业技术教育。同时还可以考虑通过购买培训服务的运作方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建立社区培训中心,向农民工免费提供与劳动市场需要对接的信息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

  3、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一是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凡属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要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同时督促企业建立持证者工资待遇的激励机制。二是采取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补贴标准,并逐步探索推进免费培训;降低农民工参加技能考试鉴定的费用等方式,加大政策对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影响和引导力度。三是通过奖励性补贴的办法,支持那些知识接受能力强的优秀农民工,进一步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引导新生代农民工追求更高的技术地位,实现在城市的稳定就业。

  4、引导、支持企业成为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主体。通过将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一定比例,用于补贴企业和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企业职工培训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采取“学校出菜单、企业拿订单”的方式,以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技能提升转岗培训。

  5、加大投入,强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培训机构的青年教师继续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深入企业生产第一线,提高师资素质和技能水平;探索师资培养新模式,加大区域内教师交流力度,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建设支撑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通过实施“外引内培”、“名师工程”等举措,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技能,还可通过校企合作,吸引企业一线人员参与教学实践。